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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湘人发〔2009〕148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 133号)精神,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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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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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师 |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
1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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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
1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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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语 |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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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员 |
外经贸综合业务 |
1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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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外语 |
各语种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均为 |
1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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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标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2009年度我省陈兵等3位同志国际商务师考试成绩合格,邱纪香等45位同志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查询成绩。请各市州考试中心在2010年2月底前负责收集好本地合格人员照片(规格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下同)交省人事考试院办公室;省直合格人员请于2010年2月底前将照片交至湖南人才市场二楼人事考试服务柜台(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联系电话:0731-84688383),证书将于2010年3月底开始发放,请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pta.hnrst.gov.cn)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时间及地址领取资格证书和登记表。
湖南人事考试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