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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省2008年度下半年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湘人发[2009]24号
有关市州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号)文件精神,2008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按照上述标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2008年下半年我省李正平等16位同志二级英语笔译考试成绩合格,曾顺等15位同志三级英语笔译考试成绩合格;李牧子、成璘同志二级英语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成绩合格,邓晓菲同志三级英语口译考试成绩合格,现予公布。请有关市州人事(职改)部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通知考试合格人员,于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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