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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湘人发[2009]107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06号)规定,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质量中级资格合格标准为: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质量初级资格合格标准为: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按照上述标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2009年度我省张峰等66人质量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罗秀英等26人质量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查询成绩。证书将于2009年10月底开始发放,省直单位合格人员届时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时间及地址领取合格证书及登记表。
湖南人事考试院
二○○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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