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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湘人发[2010]7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42号)精神,2009年度出版专业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按照上述标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2009年度我省王跃军等118位同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合格,阳锡叶等85位同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查询成绩。请各市州考试中心在2010年2月底前负责收集好本地合格人员照片(规格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下同)交省人事考试院办公室;省直合格人员请于2010年2月底前将照片交至湖南人才市场二楼人事考试服务柜台(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联系电话:0731-84688383),证书将于2010年3月中旬开始发放,请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pta.hnrst.gov.cn)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时间及地址领取资格证书和登记表。
湖南人事考试院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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