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湘人发〔201013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和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41号)精神,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各专业(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200

60

均为100

2

给水排水

120

60

3

  

120

60

4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5

供配电

120

60

6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7

注册环保工程师

104

60

8

注册土木工程师

      

120

60

9

港口与航道

120

60

10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11

水工结构

120

60

12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1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14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52

按照上述标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2009年度我省杨有成等343位同志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易藓红等35位同志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谭新建等23位同志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占鑫杰等147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成绩合格,苏吉平等26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刘敏等20位同志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基础考试成绩合格,张明赞等6位同志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杨文广等21位同志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陆秀令等11位同志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李京宪等72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基础考试成绩合格,王忠文等11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蔡德宏等38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李军等9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任林等8位同志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钟发敏等18位同志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黄海等7位同志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向黎等5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成绩合格,田红伟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呙滨辰等5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申志高等6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杨光球等4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吴文武等7位同志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刘智勇等62位同志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李林等3位同志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登录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询成绩。请各市州考试中心在20102月底前负责收集好本地合格人员照片(规格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下同)交省人事考试院办公室;省直合格人员请于20102月底前将照片交至湖南人才市场二楼人事考试服务柜台(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联系电话:0731-84688383),证书将于20104月中旬开始发放,请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时间及地址领取资格证书和登记表。

 

                         

 

湖南人事考试院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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