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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中震函[20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人事厅(局),中国地震局各直属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机构,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3号)的安排,现将2010年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
(二)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6年;
(四)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五)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截止
二、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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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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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
闭卷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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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
闭卷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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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
闭卷笔试 |
三、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详见《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地点
2010年度考点设在北京,具体地点将在准考证上公布。
五、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审核同意。2010年度考试暂不收取考试费用。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于
(二)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
(三)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
(四)报考人员须将《资格审核表》及有关材料于
有关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免考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截止
(五)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经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查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于
(六)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于
六、联系方式:
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常建军(010-88015593)张大维(010-88015592)
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韦开波(010-88015400)
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王健(010-61598778)
考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地震局网站(www.cea.gov.cn)上发布,成绩查询日期及查询方式将于2010年8月3日后在中国地震局网站上公布。
中国地震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