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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工字〔2010〕10号
各市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上报名时间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下午1:00-3:30 财务会计
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三、报名条件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仍按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发[2002]30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在
(二)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须在表上粘贴与上传照片同底的证件照2张,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按属地原则直接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请于
(三)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3.6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8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
(五)跨省转考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二部(联系电话: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号)第七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各地人事考试部门须于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二)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进行。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报考人员如须征订2010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可在资格审查时一同办理征订。
附件: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湖南省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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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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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21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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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完成资格审查及缴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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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完成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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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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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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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1:00 经济法 下午1:00-3:30 财务会计 下午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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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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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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