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遴选条件更正通知
因电脑操作失误,今年省直机关遴选计划与职位表中,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字综合职位,“其他要求”中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
特此更正。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11年9月21日